登录新浪财经APP 搜刮【信披】查看更多考评品级   证券代码:000668        证券简称:荣丰控股        通知布告编号:2024-03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部成员包管信息表露的内容真实、正确、完全,没有子虚记录、误导性陈说或重年夜漏掉。  特殊提醒: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已判决  2.上市公司所处确当事人地位:原告  3.涉案的金额:2,500万元  4.对上市公司损益发生的影响:本次诉讼处于一审讯决阶段,今朝还没有法判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公司将积极跟进该事项的进展环境,并实时实行信息表露义务,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1、本次诉官司项的根基环境  荣丰控股团体股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9月5日向上海市浦东新区人平易近法院提交平易近事告状状,要求长沙文超治理企业(有限合股)、新余纳鼎治理咨询合股企业(有限合股)付出撤消表决权拜托背约金2,5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0月26日表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就撤消表决权拜托事项提告状讼的通知布告》(通知布告编号:2023-057)。  2、本次诉讼的进展环境  近日,公司收到上海市浦东新区人平易近法院出具的《平易近事判决书》[(2023)沪0115平易近初112851号],判决以下:  被告长沙文超治理企业(有限合股)和新余纳鼎治理咨询合股企业(有限合股)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荣丰控股团体股分有限公司连带付出背约金170,000元。  负有金钱给付义务确当事人,假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时代实行给付金钱义务,该当依照《中华人平易近共和国平易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划定,加倍付出迟延实行时代的债务利钱。  案件受理费166,800元,由原告荣丰控股团体股分有限公司承担163,100元,被告长沙文超治理企业(有限合股)和被告新余纳鼎治理咨询合股企业(有限合股)配合承担3,70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投递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上海市第一中级人平易近法院。  3、其他还没有表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本次通知布告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应表露而未表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4、本次通知布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鉴于本次诉讼处于一审讯决阶段,今朝还没有法判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公司将积极跟进该事项的进展环境,并实时实行信息表露义务,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5、备查文件  1.上海市浦东新区人平易近法院平易近事判决书。  特此通知布告  荣丰控股团体股分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六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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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就撤销表决权委托事项提起诉讼的 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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